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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1:1折算综合总分。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局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若体检或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者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从符合考试(体检)要求的人员中递补(考生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集美网站(http//ww***.cn[点击查看])及区政府电子屏幕进行7天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实行劳务派遣,依据有关要求纳入合同管理,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它事项
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
2、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3、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集美网站(http//ww***.cn[点击查看])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报名联系人.xls
附件3:报名表.xls
厦门市集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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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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