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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民政局招聘市社会(儿童)福利院保育员启事
为充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保教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社会(儿童)福利院保育员10名。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事业单位编外补充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芜编办〔2007〕59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招聘条件
1、年龄: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
2、专业:中专以上护理、幼儿教育及其相近专业。其中护理及其相近专业5名、幼儿教育及其相近专业5名;
3、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身高158厘米以上;
4、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分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23日-2010年1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现场报名地点:23日上午、27日上午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其余时间在市民政局人教科报名;
网上报名信箱:whflyzp@。
1月29日上午报名考生到市民政局人教科领取准考证(网上报名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3、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①笔试内容包括法律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语文知识、市情、时政知识等。时间为100分钟。
②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应试者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方面的能力,以及幼儿保教方面知识。
③汇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取护理专业、幼儿教育专业各前5名。
5、体检和考核:依据汇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汇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和聘用: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选,经市民政局审核批准,办理录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工资8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中专生1000元/月、大专生1300元/月、本科生1500元/月,均包括办理社会保险个人应交纳的保险费。
本方案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