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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站前区公开招聘17名事业编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共站前区委、站前区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共计17名,其中:公用事业管理处9名;政府动迁安置办公室5名;财源管理中心1名;政府采购中心2名。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站前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7天,2010年1月25日至1月31日。
(二)组织报名及领取准考证时间
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者于2010年1月30日至2月1日,到站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附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及证明。一寸同底板近期照片两张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2月2日8:30到站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5房间,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职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的公式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报名人数÷2,得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招聘职位只有1人报考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改报其它招聘职位。
(三)资格审查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将根据报名者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核对,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0年2月3日上午9:00—11:00时,地点:另行通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满分200分。根据笔试结果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的同一职位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六)面试
面试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顺序考前抽签确定。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 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的方式,通过加试确定。
(八)组织考核和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站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
三、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6个月(大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监督检查及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执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本次招聘的规定及程序。聘请纪检、监察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417—2668215
站前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