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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教育局的要求,我校拟公开招聘教师、教辅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力求通过公开招聘人员,达到扩大选人用人范围,引进高素质人才,达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现将学校招聘方案制定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0届毕业生(含2009届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2、现职教师。
二、各岗位招聘人数、资格及条件:
岗位 |
专业 |
人数 |
条件 |
教师 |
数学 |
2 |
1、 2010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师范毕业生、211工程大学或重点大学毕业生优先。 2、 在职教师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资格。年龄要求:中级及以下教师在35岁以下;高级教师在40岁以下。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须具有同类及以上学校初、高中循环教学经验,学科带头人或优秀教师优先(市级以上的证书、证明方有效)。 3、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0届毕业生须在2011年6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与聘用)。 |
教师 |
语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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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英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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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物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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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化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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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政治 |
2 |
|
教师 |
历史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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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地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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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生物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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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信息技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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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人员 |
生物实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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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人员 |
会计 |
1 |
本科学历、有执业资格证、会计师资格证、熟悉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年龄在40岁以下。 |
管理人员 |
职员 |
1 |
艺术类本科或以上学历,熟练运用电脑,能承担学校宣传工作、组织工会的文艺体育活动、指导学生艺术社团活动。年龄在30岁以下。 |
三、应聘人员除以上专业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3、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5、年龄的截止时间至2010年6月30日。 四、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3日、6日(上午9:00~11:00,下午2:40~17:00) 2、报名形式:广州市铁一中学现场接受报名。经初审合格,填写报名表,发给准考证。 3、应聘人员提交材料: ①本人近期小一寸照片2张; ②书面应聘材料一份(包括个人简历及各种证件复印件、户口复印件); ③办理了暂缓就业及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复印件; ④广州市、区属公办学校的在编教师,还应出具单位同意调出证明原件)。 五、考试的范围与方法: 1、考试的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含教育学、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教师、职员专业知识考试,依据2000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的要求,在其范围内进行测试;教辅人员生物实验、会计专业知识考试,依据本学科专业知识的要求,在其范围内进行测试。) A、笔试时间:4月8日 下午3 时~5:30时 B、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的办法 A、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B、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人数1:3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人数不足1:3时,由学校确定是否进行面试) C、面试包括面谈和试教(教师)、实操(生物实验、会计、职员)。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谈与试教、实操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六、体检: 1、依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专业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上级指定的医院体检。录用者的体检费由用人单位和应聘者各负责一半,如需复检,费用自负。 七、考核: 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或学习成绩。 八、确定拟聘人员。 1、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替补。 2、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十、办理接收手续。 按程序办理引进、接收手续。一经录用,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办教师待遇。 十一、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本校。 学校地址:广州市东兴南路文化里13号。 广州市铁一中学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