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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2010年面向硕士以上研究生公开引进教育工作人员简章
为引进优秀人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硕士以上研究生公开引进教育工作人员。
一、引进单位、学科及人数
重庆市长寿中学校引进硕士以上研究生5名,其中:数学2名、英语2名、地理1名。
二、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依据学科需求人数按考核成绩择优引进。
三、引进范围及对象
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硕士及其以上研究生。
四、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35岁以下(
(四)具有与引进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
(五)符合引进学科所需的基本条件
1、普通话:要求二乙以上。
2、教师资格证:必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报到时必须持以上过级证书及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六)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引进方法及程序
本次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长寿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桃花体育中心区委党校内)。
咨询电话:长寿区教委人事科:40244495
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59961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201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学校相关证明材料和其他等级证书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往届硕士研究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其他等级证书的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长寿区公开引进教育工作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证》。
(3)面试比例:拟引进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引进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二)面试
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长寿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为
(三)体检
根据讲课成绩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委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则按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核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委在长寿政府门户网、长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教委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引进人员花名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引进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公开引进教育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教委、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