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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校保卫处(武装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女性工作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高校保卫、国防教育和教学工作,并愿意长期从事高校保卫武装工作。
2、公安、武警、军事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或其他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背景退役复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含25周岁),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含28周岁)。
4、形象气质好。
二、岗位职责
1、校园治安巡逻,处理各类案件。
2、负责学生国防教育。
3、负责国防和安全教育教学工作。
三、考试考核
1、报名。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海南大学保卫处(武装部)工作人员报名表》各项内容,发至haida21@,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20日。
2、资格审查:在校纪委监督下,由人事处、保卫处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人员名单(以学校人事处通知为准)。
笔试前对初选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审查。
3、笔试: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校纪委监督。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笔试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试卷作答,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分;第二部分为心理健康水平测试,结果作为录入参考依据之一,不计入笔试成绩。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录用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5、考核: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6、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海南大学人事处
二0一0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