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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专职辅导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政治素质高,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等问题上能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高度热情。
3、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期间有担任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5、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和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6、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博士生或有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7、有心理学、教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人数:8名(其中1名限俄语专业)
三、岗位职责
1、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紧密围绕大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紧密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题教育。
3、紧密围绕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
4、具体负责好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帮困助学、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参与处理好涉及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
5、抓好分管年级、班级的学风建设,深入课堂、宿舍、入住园区,充分利用学生自身教育资源,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奖励等工作。
四、考试考核
1、报名。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海南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各项内容,发至li9851411@,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15日。
2、资格审查:在校纪委监督下,由人事处、学工处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人员名单(以学校学工处通知为准)。
笔试前对初选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及学生干部身份证明等证书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审查。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须提供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或团委的证明。
3、笔试:由人事处和学工处具体组织实施、校纪委监督。根据需要,可分批组织招聘。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笔试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试卷作答,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分;第二部分为心理健康水平测试,结果作为录入参考依据之一,不计入笔试成绩。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录用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俄语专业考生另行排名。
5、俄语专业考生需加考口语。
6、考核: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7、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附:《海南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
海南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