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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我院人员结构,充实部分岗位工作人员,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省政府第139号)、《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我院始建于1899年,占地面积约6.2万平方米。院内古榕参天,环境优雅,设备先进,专科齐全。医院现有正式职工1754人,其中正高118人,副高249人,中级498人。其中博士58人,硕士260人。博士导师7人,硕士导师76人。开放床位1410张,日均门诊量7500多人次,年入院人数3.8万多人次。1986年成立广州市临床医学研究所,1993年被评为三级甲等医院,1995年通过“爱婴”医院评审,1996年定为市副局级事业单位,1997年被市政府确定为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2001年被批准为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03年批准挂牌为广州市临床重症救治中心。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用人单位名称、编制数、空编数和拟聘人数
(一) 用人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 编制数:2299
(三) 在编人员:1754
(四) 空编数:545
(五) 拟聘人员:78
三、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拟招聘的岗位、要求、人数岗位薪酬、相关待遇:
科 室 |
岗 位 |
专 业 |
学历 |
学位 |
人数 |
备 注 |
心血管内科 |
临床医生 |
心血管内科 |
研究生 |
博士 |
1 |
|
临床医生 |
心血管内科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
科 室 |
岗 位 |
专 业 |
学历 |
学位 |
人数 |
备 注 |
呼吸内科 |
临床医生 |
呼吸内科 |
研究生 |
博士 |
1 |
|
消化内科 |
临床医生 |
消化内科 |
研究生 |
博士 |
1 |
|
肾内风湿科 |
临床医生 |
肾内科 |
研究生 |
博士 |
1 |
|
临床医生 |
风湿免疫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
整形外科 |
临床医生 |
整形外科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外科 |
临床医生 |
外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2 |
7年制研究生 |
烧伤科 |
临床医生 |
烧伤外科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泌尿外科 |
临床医生 |
泌尿外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 |
1 |
|
麻醉科 |
临床医生 |
麻醉学或疼痛学 |
研究生 |
硕士 |
2 |
|
临床医生 |
麻醉学 |
本科 |
学士 |
2 |
|
|
耳鼻咽喉科 |
临床医生 |
耳鼻喉专业 |
研究生 |
硕士 |
1 |
听力室工作 |
中心ICU |
临床医生 |
麻醉学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临床医生 |
呼吸内科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 |
1 |
|
|
临床医生 |
心血管内科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
临床医生 |
神经内科或肾内科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 |
1 |
|
|
妇产科 |
临床医生 |
妇产科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临床医生 |
医学检验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
保健部 |
临床医生<, /o:p> |
神经内科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 |
1 |
|
临床医生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学士 |
1 |
2年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具备医师资格证 |
|
神经内科 |
临床医生 |
神经病学 |
研究生 |
博士 |
1 |
|
临床医生 |
精神病学 |
研究生 |
博士 |
1 |
|
|
儿科 |
临床医生 |
儿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2 |
|
中医科 |
临床医生 |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 |
1 |
|
科 室 |
岗 位 |
专 业 |
学历 |
学位 |
人数 |
备 注 |
急诊科 |
临床医生 |
急诊医学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 |
3 |
|
感染科 |
临床医生 |
传染病学或肝病学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康复医学科 |
临床医生 |
康复医学 |
研究生 |
博士 |
1 |
|
临床医生 |
康复治疗学 |
本科 |
学士 |
1 |
|
|
眼科 |
临床医生 |
眼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 |
1 |
|
病理科 |
病理医生 |
病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 |
1 |
|
功能检查科 |
医生 |
心电图或相关专业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医生 |
B超相关专业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 |
4 |
|
|
检验科 |
检验技师 |
医学检验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核医学科 |
放射技师 |
医学影像技术 |
本科 |
学士 |
1 |
|
放射科 |
放射医生 |
医学影像 |
研究生 |
博士 |
1 |
|
放射医生 |
医学影像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 |
1 |
|
|
放射医生 |
医学影像 |
本科 |
学士 |
1 |
|
|
放射技师 |
影像技术 |
本科 |
学士 |
1 |
|
|
医务部 |
助理统计师 |
医学统计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护理部 |
临床护士 |
护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 |
2 |
|
临床护士 |
护理学 |
本科 |
学士 |
20 |
|
|
后勤设备管理部 |
助理工程师 |
建筑设备 |
本科 |
学士 |
1 |
|
财务部 |
助理会计师 |
会计学或经济管理 |
研究生 |
硕士 |
2 |
|
鹤洞分院 |
临床医生 |
男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检验技师 |
医学检验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1 |
|
|
临床医生 |
神经内科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
临床医生 |
麻醉专业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注:以上人员的岗位薪酬、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省政府第139号)、《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本科毕业生:重点院校,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在毕业生总数前1/10以内,普通院校在前1/20以内,个别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至前1/2以内。应聘保健部临床医学专业,须2年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具备医师资格证。
备注:本科毕业生以学校提供的班级排名和总人数为准。
2、研究生:本科起点,重点院校,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本硕连读的除外)。个别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为有二级医院工作经历。
3、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备注:重点院校是指211工程高校
五、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招聘时间:2010年3月29日—2010年6月11日
接收报名时间:2010年4月20日-2010年4月22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部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笔试、面试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面试地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六、考核程序
(一)由人事部门和科室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省政府第139号)、《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试行办法》(穗一院〔2004〕116号)文件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工作需要对应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均通知其审核结果并通知其参加考试。
(二)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凡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均通知其参加笔试(除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外,均应经过笔试环节),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三)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面试。
(五)由科室行政正、副主任、书记、科护长及有关专家组成科室面试考核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3天,具体视科室情况而定)。按照面试评估表的要求评分,并结合科室实际组织操作考核。科室面试考核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科室面试成绩。面试结果汇总后,全部报人事部。
(六)由医院分管院领导、专家委员会成员、工会、纪检、人事、科教、医务等组成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严格按照面试评估表的要求对科室上报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医院面试考核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医院面试成绩。
(七)考生应当在医院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
(八)面试评估内容包含:教育、工作背景(15分),知识与技能(25分),语言能力(15分),个性特点(15分),应变能力(10分),爱好特长(5分),发展潜力(5分),整体形象(10分),总分为100分,由评委按以上内容评分,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
(九)按照医院考核小组面试考核中应聘人员成绩高低,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体检合格被聘用的人员体检费由医院支付。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医院考核小组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十)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原则上应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咨询电话:020-810485949
举报、投诉电话:020-81048110
七、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内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1、在广州市人事局的政策指导下和广州市卫生局的组织、协调、监督下,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人事、纪检、工会代表及其有关专家组成,负责招聘计划的拟订及招聘工作的实施。
2、成立考官小组,由主管领导、人事、用人科室负责人及学科带头人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面试考核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实行保密制度,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评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4、招聘岗位、条件、人数、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5、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其他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1年第1号令《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接受报名;
(1)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2)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
(3)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4、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5、招聘公告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发布。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