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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我院人员结构,充实部分岗位工作人员,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省政府第139号)、《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是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与南沙区人民政府共同投资兴办的非营利性三级综合医院,是隶属广州市卫生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由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营管理。医院西邻虎门高速公路及蕉门水道,紧靠南沙环岛西路,北邻广州地铁4号线金洲总站,依山近水,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地理位置优越。
医院总体规划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设计700张病床,最高门诊量3000人次,拟分三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首期建设并于2008年7月15日正式开业,二期工程建设现已正式启动。医院首期开放病床134张,配备近5700万国内外先进的医疗设备和精密仪器,现因业务发展需要,诚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用人单位名称、编制数、空编数和拟聘人数
(一) 用人单位: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
(二) 编制数:750
(三) 在编人员:65
(四) 空编数:685
(五) 拟聘人员:22
三、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拟招聘的岗位、要求、人数岗位薪酬、相关待遇
科室 岗位 专业 学历 学位 拟招人数 备注 外科 临床医生 显微手外科 研究生 硕士以上 1 外科 临床医生 烧伤外科 研究生 硕士以上 1 妇产科 临床医生 妇产科 研究生 硕士以上 2 神经内科 临床医生 神经内科 研究生 硕士以上 1 神经外科 临床医生 神经外科 研究生 硕士以上 1 急诊内科 临床医生 急诊医学或 临床医学 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2 急诊外科 临床医生 急诊医学或 临床医学 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1 眼科 临床医生 眼科 研究生 硕士以上 1 耳鼻喉科 临床医生 耳鼻喉 研究生 硕士以上 1 皮肤科 临床医生 皮肤性病 研究生 硕士以上 1 传染病科 临床医生 传染病学 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1 中医科 临床医生 中医学 研究生 硕士以上 1 理疗科 临床医生 康复医学 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1 麻醉 麻醉医生 麻醉科 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2 功能影像科 影像医生 医学影像 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1 B超医生 超声诊断 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1 病理科 病理医生 病理学 研究生 硕士以上 1 药剂科 药师 药学 本科 学士 1 营养室 营养师 医学营养 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1 合计 22
注:以上人员的岗位薪酬、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省政府第139号)、《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本科生:应聘药剂科、营养室岗位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应聘其他岗位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2、研究生:应聘中医科岗位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应聘其他岗位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及重点院校毕业者优先。
3、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备注:重点院校是指211工程高校
五、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招聘时间:2010年3月29日-2010年6月11日
接收报名时间:2010年4月20日-2010年4月22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人事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笔试、面试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面试地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六、考核程序
(一)由人事部门和科室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省政府第139号)、《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试行办法》(穗一院〔2004〕116号)文件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工作需要对应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均通知其审核结果并通知其参加考试。
(二)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凡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均通知其参加笔试(除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外,均应经过笔试环节),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三)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面试。
(五)由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相关的行政、临床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科室面试考核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3天,具体视科室情况而定)。按照面试评估表的要求评分,并结合科室实际组织操作考核。科室面试考核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科室面试成绩。面试结果汇总后,全部报人事科。
(六)由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与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分管院领导、专家委员会成员、工会、纪检、人事、科教、医务等组成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严格按照面试评估表的要求对科室上报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医院面试考核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医院面试成绩。
(七)考生应当在医院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
(八)面试评估内容包含:教育、工作背景(15分),知识与技能(25分),语言能力(15分),个性特点(15分),应变能力(10分),爱好特长(5分),发展潜力(5分),整体形象(10分),总分为100分,由评委按以上内容评分,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
(九)按照医院考核小组面试考核中应聘人员成绩高低,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体检合格被聘用的人员体检费由医院支付。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医院考核小组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十)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原则上应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咨询电话:020-22903602(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人事科)
举报、投诉电话:020-81048110(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七、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内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1、在广州市人事局的政策指导下和广州市卫生局的组织、协调、监督下,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人事、纪检、工会代表及其有关专家组成,负责招聘计划的拟订及招聘工作的实施。
2、成立考官小组,由主管领导、人事、用人科室负责人及学科带头人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面试考核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实行保密制度,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评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4、招聘岗位、条件、人数、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5、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其他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1年第1号令《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接受报名;
(1)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2)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
(3)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4、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5、招聘公告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发布。
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
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