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浙江大学生就业市场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浙江大学生就业市场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发表时间:2010-6-17 10:38:41 点击次数:8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技能等条件;
5、年龄:正高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高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其他人员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或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
各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以及专业、学历、职称等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科技学院2010年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附件1)。
三、有关待遇
聘用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基金以及住房安置等方面的相应待遇。具体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人才引进的暂行规定》(浙科院人〔2009〕12号)、《浙江科技学院关于人才引进的补充规定》(浙科院人〔2009〕13号)与《浙江科技学院“翰墨香林”引进人才专用房分配办法》(浙科院办发〔2009〕2号)执行。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技术职称者,或者持有中国护照并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等,可以申请杭州市引进人才专项经济适用住房,具体按照《关于引进人才购买专项经济适用住房的通知》(杭人才[2005]304号)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专任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常年招聘,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
1、本人填写应聘登记表,并随表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将个人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法交相关二级学院或人事处;
3、二级学院(部、中心)受理应聘申请,并组织相关学科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确定面试人员;
4、二级学院(部、中心)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并确定拟聘任推荐人选;
5、拟聘任推荐人选经人事处面谈、处务会研究,报分管校长审批后,提交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待遇;
6、学校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安排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将在本校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
7、报上级部门核准后,学校与受聘者签订事业单位聘任合同,规定聘期及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次计划招聘的岗位均为学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短缺专业人才,经请示省人力社保厅同意,在组织招聘过程中,不设最低开考比例。对于其中特别优秀的人员,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如本人要求,学校也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直接考核聘用办法。
五、材料要求
1、本人填写应聘登记表1份(见附件2、3,附近照),并提供学习、工作经历等必要的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教学、科研项目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索引、专著目录及代表作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有留学国家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相关政审材料;
5、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初审,通知面试时需带所有材料的原件。
六、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cn[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信封上请标注“应聘”字样)
邮政编码:310023
联系电话:0571-85070153 人事处联系人:宋宁华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联系电话见附件1 相关内容。
附件:
浙江科技学院
二0一0年六月十七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