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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州市拱墅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0-06-1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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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2010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杭州拱墅人才网 发表时间:2010-6-17 10:35:21 点击次数:9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区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80名,其中专职党务工作者(分配到镇、街道)12名;其他社区工作者(分配到社区)68名,以招聘单位划分,康桥镇2名,半山镇8名,上塘街道1名,祥符街道14名,米市巷街道3名,湖墅街道2名,小河街道6名,拱宸桥街道12名,和睦街道3名,大关街道17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

  1、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下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杭州市区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历届高校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程序步骤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6月26日—6月27日,9:00—16:00。地点在拱墅区政府大楼(台州路1号,运河广场旁,公交70、61、591、47路台州路口站下)。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填好的《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两张、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党员须提供党员证明(党员证明信或党费证)。

  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将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招聘计划5人及以上,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或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报名人数不足5:1比例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并在拱墅人才网、拱墅门户网、拱墅党建网上进行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可另选岗位进行报名。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行政能力测试、社工基本知识、社区建设基本情况、综合基础知识(含材料作文)等。

  2、笔试时间为7月10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于7月21日前在拱墅人才网、拱墅门户网、拱墅党建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提供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证明材料。对通过复审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5、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评委所给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拱墅人才网、拱墅门户网、拱墅党建网上公布。

  (四)体检

  1、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1:1的比例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五)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3、根据考核结果,认为考核对象不适合岗位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替补;对确无合适人选的,经批准,招聘的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拱墅人才网、拱墅门户网、拱墅党建网等平台上公示7天。

  (七)聘用

  1、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实行两个月试用期。

  2、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0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不再实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户籍所在镇(街道)社区工作者岗位的,笔试成绩加3分。

  2、聘用期间,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关于提高杭州市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意见》(杭财预〔2008〕1057号)执行。

  五、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

  咨询电话:

  拱墅区委组织部:88259815

  拱墅区人事局:88259672

  拱墅区民政局:88399782

  康桥镇:88042436

  半山镇:88892051

  上塘街道:88872365

  祥符街道:88170688

  米市巷街道:88382797

  湖墅街道:58103099

  小河街道:58106800

  拱宸桥街道:88019328

  和睦街道:88099894

  大关街道:88036713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公告网址:

  拱墅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

  拱墅门户网(ww***.cn[点击查看]

  拱墅党建网(

  附件:

  1.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社区建设基础知识.doc

  4.关于提高杭州市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意见.doc

  5.招聘工作政策问答.doc

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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