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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东湖区2010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建筑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3名建筑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为切实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共招聘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东湖区财政局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2009年9月底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的应历届毕业生;
5、身心健康、无影响工作的疾病、无明显生理缺陷;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30周岁为1979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35周岁为1974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上午9:00至9月29日下午16:30,报名地点为东湖区财政局(具体地址:豫章后街27栋),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同底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及其他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一般不低于5: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经东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再行确定。
2、考试内容、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内容及成绩所占比例具体见附件:《东湖区财政局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笔试和面试成绩各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经加权后的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时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待定,其中,笔试时间拟定于报名工作结束15天后。
4、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加权后的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入闱人员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和待遇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南昌东湖网、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招聘的人员采取聘用制,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工资按在职同类人员对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每三年为一个聘用期,签订聘用合同,可续聘,正式聘用后,其工资福利待遇与正式职工相同。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为70元/人(其中公共科目40元/人,专业科目30元/人)、面试费用为30元/人。
八、其它事项
1、咨询电话0791-6221865联系人:胡序宇
0791-6811315联系人:肖慎青
0791-6785163转8302联系人:李宜亮
2、监督、举报电话:0791—6225213。
3、本方案解释权属东湖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东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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