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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分别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包括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笔试占总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分占总成绩50%(技能操作占30%)。考试完毕,按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技能操作成绩高者入围)。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技能操作成绩高者递补,限递补一次)。
3、考察考核。对体检入围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综合成绩相同,技能操作成绩高者递补,限递补一次)。
4、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5、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县人口计生局签定聘用合同,报县人事局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由县人口计生局统一调配。
四、工作待遇
录用对象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列为工资统发对象。
湘潭县人事局湘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