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10]44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72名工作人员(卫生、艺术类岗位招聘工作另行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为在郯城县人事局办理报到或人事代理手续的2010年及以前国家计划内招收的郯城县生源的普通高校专科(含)以上毕业生,本、专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1975年12月1日后出生)以下。
在郯城县教育局报到的师范类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但未考取教师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6、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
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考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应聘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县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5日—12月9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0年12月6日—12月10日。
1、考生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应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初审
县人事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期间,县人事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当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0年12月6日—11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打印并填写《2010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2010年12月16日-18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