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4〕69号)文件要求,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呈报《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请按照以下要求发布招聘信息,做好招聘实施工作。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一)
二、 招聘范围:符合报名及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 发布招聘信息: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
ww***.cn[点击查看]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1年2月14日至 2月18日。
四、 报名:
(一)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6日至2011年2月22日。
(二)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办公大楼A座1803室。
(三)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庞新、刘海薇
0991-2842432
(四) 报名需带材料:应聘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
(五)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公开招聘办公室直接通知本人,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是用汉语进行考试,对非母语考试者不加分。考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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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结束后的第三天,由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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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cn[点击查看] 考试分笔试、面试二部分进行。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总分计算方法:笔试×60%+面试×40%。
考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算出总成绩,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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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cn[点击查看] 五、体检及考察。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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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cn[点击查看] 七、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 八、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发改委人事教育处、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组织实施。
九、招聘监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自治区发改委纪检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木合塔白尔: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工作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崔 红:自治区发改委纪检组
监督电话:0991-2815029)和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公示栏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和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公示栏上公示三天。)上及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公示栏上公示三天。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