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头屯河流域管理处、自治区金沟河流域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新疆户籍、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新疆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三、用人方向:主要在水库管理站及其水管所、闸口、测站等。
四、发布招聘信息: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xj***.cn[点击查看]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2月19日至2011年2月28日。
(二)报名地点:
1、自治区头屯河流域管理处(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42号头屯河流域管理处办公二楼劳动人事科)
联系人:潘凤君、陈新萍 联系电话:0994-2334778
2、自治区金沟河流域管理处(新疆沙湾县)
联系人:刘秋娟、肖金亮 联系电话:0993-6053120
(三)报名需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报名条件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填报并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表格须贴照片);
六、考试
考试用汉语进行,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50%(对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维、哈、蒙、柯、锡伯等民族报考人员加10分),面试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出来三天后,经审核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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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cn[点击查看]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算出总成绩,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ww***.cn[点击查看]">
ww***.cn[点击查看] 六、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八、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九、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头屯河流域管理处及自治区金沟河流域管理处共同组织实施。
十、招聘监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驻水利厅纪检组监察室、自治区水利厅政治部及各用人单位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木合塔白尔.巴哈依丁 人社厅事业处科员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付幼华 驻水利厅纪检组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监督电话:0991-5869208
马忠业 水利厅政治部副主任科员
监督电话:0991—5816571
成 渊 自治区头屯河流域管理处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4-2334363
宗万庆 自治区金沟河流域管理处纪委书记
监督电话:0993-6053131)和新疆水利网(
xj***.cn[点击查看])上公示3天。)和新疆水利网上(
xj***.cn[点击查看])公布成绩并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新疆水利网上(
xj***.cn[点击查看])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