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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 关于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需招聘6名派遣制员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方式实行人才派遣,由岳池人才交流中心、岳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共同进行招聘,并由人才交流中心与引进人才签订《人才派遣员工合同》。
二、用工单位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
三、招聘专业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专业名额建筑学专业1名;城市规划2名;工程管理1名;景观建筑设计1名;工程造价1名。(二)基本条件 30岁(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011年7月30日前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
四、聘用程序 (一)报名程序:2011年2月22日-3月6日,在岳池人才交流中心或岳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报名,报名电话:0826-5235531, 0826-5227726。(二)资格审查:对所有报名人员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名单。参加面试者将直接通知应聘人员本人。(三)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四)体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五)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六)按程序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引进人才待遇 (一)对引进的人才由县财政给予工资补助(即人才派遣费),标准分别为:博士研究生每月42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3600元;大学本科生每月3000元。(二)不解决应聘人员住房、户口问题。(三)对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管理和其他相关人事代理由人才交流中心免费办理,并按规定为引进的人才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四)引进的人才在岳池工作期间经考核合格且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可以按川人发〔2006〕9号文件第五条第2款的规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为岳池县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二)被录用人员须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