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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固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 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30名,其中,初中教师10名(化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五学科,每学科2名),小学教师20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四学科,每学科5名)。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工作。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报考乡镇中学教师岗位要求: 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含2011年高校毕业生); 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生并进修取得师范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 5、报考乡镇小学教师岗位要求: 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含2011年专科毕业生); 国家承认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仅限固安县户口)。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自公告发布至5月20日,报考人到县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办公室(固安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填写《固安县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选择报考岗位。同时,缴纳报名费100元,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011年毕业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学校出具的2011年本、专科毕业生证明; 往届毕业生提供原始学历毕业证、现有学历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 本人不能亲自报名的可委托报名,须出示被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牵头,县纪委、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协助进行。审查合格人员于5月30日—6月1日到县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考生报考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笔试与试讲 命题人员及试讲评委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外地专业人员担任。招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试讲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50%,试讲成绩占50%。 ⑴笔试 报考中学教师,考查所报学科大学本科基础知识、所报学科初中基础知识和中学教材教法,大学本科基础知识占70分,初中基础知识占20分,中学教材教法占10分。 报考小学教师,考查所报学科大学专科基础知识、所报学科小学基础知识和小学教材教法,大学专科基础知识占70分、小学基础知识占20分、小学教材教法占10分。 报考音、体、美学科教师,除参加笔试(占40分)外,加试基本技能(占60分),加试内容见附件(《招聘音体美教师专业技能测试说明》)。 按照笔试(含加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都进入试讲;不满1:2比例时,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进入试讲人员。 ⑵ 试讲 报考同一学科的试讲人员,试讲题目相同,着重考查试讲人员基本功和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包括对教材的理解,教育观念的体现,教育理论的运用,以及仪表、举止、教态、语言、表情、板书等方面。试讲满分100分。 5、体检 6、考核 五、招聘人员审批及待遇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县编委审批,列县财政编制。 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双方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者,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一年内未取得的将给予解聘。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录工作的全程监督。招录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录工作人员(包括监考人员、笔试命题人员、面试评委)与报考人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影响招录公正的,应当回避。 报名截止时间:5月20日 报名咨询电话:6162573 固安县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招聘音体美教师专业技能测试说明 附件: 招聘音体美教师专业技能测试说明 一、音乐: 1、测试内容:声乐、钢琴、舞蹈 2、测试标准: (1)声乐(20分):自选歌曲一首,美声、民族唱法均可(通俗唱法除外)时间不超过3分钟。掌握基本的发声方法,气息控制、咬字、吐字规范,能完整演唱作品即为合格。不能完整演唱,有明显音准、节奏错误即为不合格。 (2)钢琴(20分):现场抽取中小学音乐课本(人音版)中的一首歌曲进行即兴伴奏,要求节奏、音准准确无误,能把握乐曲风格视为合格;有明显音准、节奏错误,不能完整演奏的视为不合格。 (3)舞蹈(20分):曲目自定,动作规范,能完整地表演一段舞蹈片断,时间不超过3分钟,风格把握到位即为合格。动作不协调、不能完整展示,即为不合格。 (4)以上三项内容中,有两项不合格者即为总评不合格。 3、测试说明:伴奏光盘、磁带自备。 二、美术: 1、测试内容: (1)素描人物写生(20分)。铅笔、碳笔等工具均可,表现形式不限,半开纸,时间90分钟。 (2)彩画静物默写(20分)。水彩、水粉不限。4开纸,时间60分钟。 (3)国画或儿童画创作(20分)。自命题,时间60分钟。 2、测试标准: (1)画面构图合理,造型准确,具备基本的用素描、色彩、水墨等手法进行造型表现的能力即为合格。 (2)以上三项内容中,有两项不合格者即为总评不合格。 3、测试说明:素描、彩画、国画、儿童画用纸考场准备,其它用具考生自备。 三、体育: 1、测试内容: (1)篮球(20分):罚球线投篮5次,自抢篮板球,运球至第一个标志物转身,至第二个标志物变向,行进间高手投篮,再自抢篮板球,至第三个标志物转身,至第四个标志物变向,行进间低手投篮。 (2)田径(跨栏跑20分):男子栏间距870厘米,栏高91.4厘米;女子栏间距800厘米,栏高84厘米。男、女均跨越3个栏架。 (3)体操(跳箱20分):男子纵放,女子横放,分腿腾跃。 2、测试标准: (1)所有考试项目均由技评决定。 (2)动作熟练,技术完整,要领准确,无明显错误即为单项合格;动作不熟练,要领错误,完不成动作即为单项不合格; (3)以上三项内容中,有两项不合格即为总评不合格。 3、测试说明: (1)所用器械均由考场准备,钉鞋自备。 (2)考试顺序由临场抽签决定。 (3)每一项考试均有2次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