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国民教育应届、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三、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ww***.cn[点击查看] 信息发布时间为2011年6月7日至6月14日。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8日至2011年6月14日(正常工作日报名)。
上午:10:00-13:00
下午:16:00-18:30
2.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1147号新疆化学工业学校北校区行政楼四楼公开招聘教师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郭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 0991-6887894
3.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材料复印件及报名表须A4纸)。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和三张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请注上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民考民应聘者同时需提供HSK8级以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二)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者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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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cn[点击查看] 教师岗采用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分别以百分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试讲,如报考人数不足指定比例的,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分数线,确定进入试讲人员。
教师岗位总分计算方法:面试成绩×40% 试讲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新疆化工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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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cn[点击查看] 七、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八、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新疆化学工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九、招聘监督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监察室、新疆化学工业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自治区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991-3689707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91- 4521464
新疆化学工业学校监督电话:0991-6861358)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或新疆化工学校网(
ww***.cn[点击查看])上进行公布,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用汉语进行,对非母语考核者不加分。考核的地点和时间 另行通知,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ww***.cn[点击查看])或新疆化工学校网(
ww***.cn[点击查看])。) 、新疆化工学校网(
ww***.cn[点击查看])发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