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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概况及招聘计划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长三角地区唯一一所轨道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也是江苏省教育厅、上海铁路局和浦口区政府共建的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中学。1955年起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长期隶属铁道部管理。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学院成建制由铁道部划转江苏省地方管理。2007年8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原苏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并入学院。两校合并后,学院在南京和苏州两地办学,占地面积2066亩,规划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核定办学规模1.8万人。建校70年来,学院培养了数万名专门人才,为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学院本部设有运输管理学院、通信信号学院、动力工程学院、经贸学院、软件学院、国际合作学院。苏州校区设有城市轨道交通系、自动控制工程系、建筑设备工程系、机械工程系、工商管理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学院面向轨道交通行业和区域经济,开设了50多个专业(方向)。学院毕业生广受社会和企业欢迎,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为适应我院事业发展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现面向全国诚聘高层次人才。
学院本部
学院苏州校区
二、相关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
1. 轨道交通类专业博士:
(1)提供安家费10万元。
(2)提供三年租房补贴(每月1600元),三年后提供不低于80平米住房一套。
(3)根据引进人才申报的课题项目情况,提供科研启动基金5-10万元。
2. 其他专业博士:
(1)提供安家费2-5万元。
(2)提供三年租房补贴(每月1600元)。
(3)根据引进人才申报的课题项目情况,提供科研启动基金5-10万元。
3.特别人才可根据具体情况一人一议。
(二)轨道交通类专业硕士研究生
1.直接进事业单位编制。
2.提供住宿或提供两年租房补贴(每月1300元)。
(三)服务期
博士研究生在学院服务不少于五年。不满五年要求调离学院的,全额退回安家费,如已提供住房则一并退回。
三、应聘手续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近年来取得相关业绩资料,近期照片1张等材料邮寄或用E-mail发至学院,学院将择优聘用。
四、联系方式
学院本部(南京市)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通讯地址: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210000
联系电话:人事处(025)68533023、68533022 联系人:殷老师
传真:(025) 68533023
邮箱:ntyrsc@
苏州校区(苏州市)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邮编:215137
联系电话:人事部(0512)69395205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rshch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