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诚聘英才
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学校是重庆市属普通本科院校,所在地涪陵素有“乌江门户”、“千里乌江第一城”之称,是重庆市规划建设的百万人口大城市。涪陵是先秦时期的巴国国都,文化积淀深厚,多元而独特的巴枳文化、易理文化和榨菜文化,孕育出具有时代特征的“艰苦创业、不甘人后”的涪陵精神。涪陵有辉煌的书院办学史,北宋时期在长江北岸创办的北岩书院时称“理学圣地”,书院遗风及其理学精神厚泽涪陵的文化传承和教育发展。在地方文化的浸润孕育下,长江师范学院承袭“诚意正心、钩深致远”的治学旨趣,形成了“学高身正、敬业自强”的校训,确立了“育人为本、质量为先、重学崇术、尚知笃行”的办学理念。
聘用待遇
类别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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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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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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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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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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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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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提供一套140㎡左右的过渡住房,免两年房租。服务期满后,可继续租住,如需购买商品房,按服务年限及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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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提供一套120㎡左右的过渡住房,免两年房租。服务期满后,可继续租住,如需购买商品房,按服务年限及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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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提供一套100㎡左右的过渡住房,免两年房租。服务期满后,可继续租住,如需购买商品房,按服务年限及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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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协助租房,并按300元/月发给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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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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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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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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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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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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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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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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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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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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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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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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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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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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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给教授工作室1间,工作室运行经费1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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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可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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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可享受1次学术休假,学术休假可使用经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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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人才特别优秀者其优惠待遇可面议;
②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的方式申报使用;
③夫妻双方均属以上招聘对象,除住房享受较高一方的标准外,其余待遇双方均可同时享受;
④高层次人员(学位)津贴服从国家新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
⑤上述招聘对象来校后服务期五年以上。
⑥凡在我校工作满五年的教授,一次性奖励2万元,连续满第二个五年,一次性奖励6万元,连续满第三个五年,一次性奖励10万元。教授服务年限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工作满五年的博士,一次性奖励2万元。既是教授又是博士,其奖励就高,不累加。
⑦按涪府发[2010]115号文件规定,落户学校所在地涪陵区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享受“区财政对不超过90平方米的部分给予购房补助”的待遇,即“博士研究生在涪陵服务3年,按房款总额的2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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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 72791177
联系地址:重庆涪陵区李渡聚龙大道98号 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408100
联系人:曾老师 李老师
网址:ww***.cn[点击查看] E-mail:cjsyz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