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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波市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全职,发布于2011-12-2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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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宁波市第23届
发布时间: 2011-12-16 8:39:10 被阅览数: 3 次 来源: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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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在甬各大中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1〕61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06号)精神,大力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切实做好2012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我市决定举办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以下简称“毕洽会”),并在2012年春节前和春节后分别举办四场公益性洽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主题、时间、地点、规模

第一场

主题: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综合类供需洽谈会

时间:2012年1月6日(周五)9:00—15:30

地点:宁波人力资源大厦(兴宁东路228号)

规模:300家

第二场

主题: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综合类供需洽谈会

时间:2012年1月7日(周六)9:00—15:30

地点:宁波人力资源大厦(兴宁东路228号)

规模:300家

第三场 

主题: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旅游会展行业人才专场招聘会暨旅游类高校毕业生推介会

时间:2012年1月8日(周日)9:00—15:30

地点:宁波人力资源大厦(兴宁东路228号)

规模:200家

第四场

主题: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综合类供需洽谈会

时间:2012年2月3日(周五)9:00—15:30

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七、八号馆一楼(会展路181号)

规模:900家

二、参会对象

(一)参会招聘单位

1、全市企事业单位;

2、周边城市用人单位。

(二)参会应聘人员

全国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及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

三、参会须知

(一)招聘单位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第1-3场报名即日起至2011年12月29日,额满为止!

第4场报名即日起至2012年1月9日,额满为止!

2、报名方式

(1)“第一、二、三场”报名,用人单位可登陆宁波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摊位预定系统进行申请,预订操作完成后,务必与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交流部工作人员电话确认,避免预订失败。第三场招聘会同时在招聘现场举行旅游类高校毕业生推介会。

(2)“第四场”报名,用人单位可根据隶属关系向所在的各县(市)、区人社局、人才中心报名;市属和省(部)属单位凭摊位登记表可直接传真到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交流部办理登记手续。

(3)各县(市)、区人社局,宁波市市级机关各部门为牵头单位,设立摊位登记点,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所属单位参会摊位收集、登记等有关工作。全市参会单位摊位收集、登记汇总由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交流部负责。“第一、二、三场”参会单位于2012年1月4日、“第四场”参会单位于2012年1月16日登陆宁波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查询最终摊位号码。

(4)因展位有限,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受理单位报名,原则上只接受每家单位申报一场。

(5)事业单位面向毕业生招录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按《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规定,先向同级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报批招聘计划和招聘公告,再办理“毕洽会”设摊登记手续。

3、有关事项

由于本届“毕洽会”是在春节前后分别举办,为能有效发布信息,同时增强宣传力度,本届“毕洽会”前期将在《宁波晚报》、《人才市场报·宁波专刊》等宁波本土纸质媒体利用大篇幅版面刊登通知。同时将在周边地市高校就业网站、长三角地区人才招聘网站发布通知,以吸引周边地市的高校毕业生参会应聘。

本届“毕洽会”是公益性活动,免收摊位费,并免费供应工作快餐、矿泉水;应聘人员免费入场。“第一、二、三场”招聘会摊位设置为宁波人力资源大厦交流大厅内的标准招聘摊位。“第四场”招聘会摊位设置为3m×2m的标准摊位,并提供桌子2张、椅子3把。单位简介和招聘需求信息在中国宁波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ww***com[点击查看])上同时发布。

(二)布展须知

1、每个招聘摊位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

2、每个展位招聘海报统一为90CM(宽)×120CM(高),必须由电脑喷绘制作,内容真实,要符合《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性别要求并要写明提供岗位的薪酬待遇;

3、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最终汇总名单,监督落实本辖区、本部门所属报名单位参会工作,严禁出现迟到、早退及空摊现象。

4、由于展位有限,参会单位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展位;

5、参加“第一、二、三场”毕洽会的各招聘单位分别于招聘会当日8:30前到宁波人力资源大厦交流大厅签到处报到,领取资料并布置摊位。

参加“第四场”毕洽会的各招聘单位于2012年2月2日13:30-17:00到宁波国际会展中心现场会务处报到,领取资料并布置摊位;2012年2月3日8:00前准时到达摊位。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交流部(宁波市人力资源大厦)

联系人:傅敏娜、石峰、张春林

联系电话:0574-87118677、83867546、87169868

传真:0574-87161339、87141501

四、相关要求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我市创业创新的基础人才,毕业生就业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我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做好参会单位的组织发动工作,鼓励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和储备毕业生这一重要人才资源,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附件:宁波市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摊位登记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宁波市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摊位登记表

1.部门(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2、单位地址:                          ;邮编:            

3.负责人:             、电话(手机)               

联络员:             、电话(手机)                

4、参加专场: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综合类供需洽谈会(201223日) 

                                  

序号

    

单位主管部门或

人事关系代理部门

岗位

专业

学历

人数

注:

    1、参加第1-3场招聘会的单位直接通过宁波人才网网上摊位预订系统进行报名。

2.、单位性质:01、事业,02、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03、外资企业,04、港澳台资企业,05、民营企业,06、其他。

3、此表请于201219日前报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交流部,表格不够或填不下可复印。(有隶属关系的单位提前报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机关各部门)

4.如对展位布置有特殊要求的请在报名时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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