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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的方案
为满足我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 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天津体育学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2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天津体育学院简介
天津体育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我国较早建立的体育院校之一。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规模也不断扩大,形成了以体育专业为主体,体育学与相近专业交叉的多学科、多层次教育体系。学校现有15个本科专业,社会体育、体育教育、舞蹈学三个专业先后入选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全国最早开展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的院校之一,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学校被 教育部批准为“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2010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招聘岗位要求
注: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为35岁以下,特别优秀或紧缺学科专业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于学校校园网(ww***.cn[点击查看])和天津市人事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指定邮箱resume@,文件名统一以“申报岗位—姓名”为名。一人只可申请1个岗位。
(三)报名时间:全年招聘
(四)考试和考核
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含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 试。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含试讲)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为我校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半年),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3012022,联系人:刘老师
天津体育学院人事处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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