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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县城中小学校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配备好县城中小学校门卫和特殊教育学校后勤服务人员,经县政府和县编委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门卫等后勤服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共招聘55人。其中县城中小学校门卫44人(含博罗县特殊教育学校4人);博罗县特殊教育学校厨工3人、清洁工2人、电工1人、司机1人、学生宿舍服务人员4人(两男两女)。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门卫招聘对象及条件:
1、博罗县(户籍)人,男性,年龄45岁(含45岁)以下;
2、初中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志愿从事学校门卫工作;
4、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厨工招聘对象及条件
1、博罗县(户籍)人,年龄男在45岁(含45岁)以下,女在40岁(含40岁)以下;
2、作风正派,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
3、具有一定厨艺。
(三)电工招聘对象及条件
1、博罗县(户籍)人,男性,年龄在45岁(含45岁)以下;
2、作风正派,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电工证。
(四)司机招聘对象及条件
1、博罗县(户籍)人,男性,年龄在40岁(含40岁)以下;
2、初中以上学历;
3、作风正派,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B证以上驾照,驾龄5年以上。
(五)清洁工、宿舍服务人员招聘对象及条件
1、博罗县(户籍)人,男年龄在45岁(含45岁)以下;女年龄在40岁(含40岁)以下,有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作风正派,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刻苦耐劳,工作细心,具有学生宿舍服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博罗政府信息网、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博罗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及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8月13日1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博罗县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
2、报考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工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证明(此条为选择性提供材料);
(3)可享受加分项目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博罗县招聘县城中小学校门卫及后勤服务报名表》一份(报名表由本人在博罗教育网站上下载);
(5)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三)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门卫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体能测试100分,面试100分;其余后勤服务人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专业技能测试100分,面试100分。另设加分项目,加分部分直接计入总分。
1、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1)门卫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测试参考人员的身体素质及技能。测试内容:100米跑和1000米跑;测试地点:华侨中学运动场。
(2)其余后勤服务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按各自特点进行。
(3)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本网站。
2、面试:参考人员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求职动机、拟任岗位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态等。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本网站。
(3)面试地点:博罗县教师进修学校(博罗高级中学斜对面)。
考试成绩在博罗政府信息网、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博罗教育网予以公告。
(四)体检
根据各类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待定。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的,按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及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博罗政府信息网、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博罗教育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县城中小学校从事门卫工作或博罗县特殊教育学校从事后勤服务工作。
五、加分
士官一级加5分、二级加8分、三级加12分;中共党员加3分;立功受奖三等功加5分、嘉奖加3分;优秀士兵加3分;学历加分高中加2分、大专加5分、本科加8分;驻港澳部队加5分、西藏部队加5分;具有厨师证的加5分。
六、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为学校合同制后勤服务人员,由县教育局按合同进行统一管理使用。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在聘用期内,工资待遇暂定为1800元/月,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拨付到学校,再由学校负责发放。另由学校按照有关政策统一购买"五险"。聘用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经各方同意,可以续聘,签订续聘合同。
七、后勤服务人员的管理
(一)实行季度考核制度。由学校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报教育局人事股备案,年内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由教育局组织受聘门卫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和考试,培训合格发给门卫上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