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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招聘"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我县人才战略发展规划和人才建设目标,为我县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 "211工程"院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并具有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取得"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苍南户籍或苍南生源,紧缺专业适当放宽户籍限制。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报名者填写《苍南县招聘"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协议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单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资格审查。 2、面试考察:面试、考察主要考核招聘对象岗位的专业技能,实践能力,以及文字、语言、思维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实施。 3、聘用:经面试考察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要的,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在苍工作3年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离本县手续。 三、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3、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附则 本公告自2012年6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监督。 咨询电话:0577--68881517 cnxrsj@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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