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文学杂志社系新疆昌吉州直属副县级建制、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文化出版类事业单位。我社主要工作为每年编辑、出版六期《回族文学》(双月刊)正刊,并根据相应业务需要开展与回族文学、历史文化相关的研究、编辑和出版工作。
《回族文学》是我国目前唯一以“回族”命名并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自1979年创刊以来,在地方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扎根昌吉,面向全国,办出了风格,办出了特色。目前,《回族文学》已经编辑、出版了185期,发表了各类文学作品累计有3000多篇,总字数近2000万字,累计已有50多篇优秀作品被国内主流选刊或年度文学作品选集选载;并先后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共同颁发的“新疆优秀社科期刊奖”、“新疆社科期刊编校质量奖”、“优秀文章奖”、“新疆社科期刊优秀主编(社长)奖”;特别是2008年、2010年、2012年连续三次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奖——第五、第六、第七届“新疆期刊奖”。《回族文学》已成为团结全国回族作家、学者的一份核心期刊和展示新疆昌吉州多民族文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平台。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国招聘1名编辑人员,如符合条件可按我地有关专门人才绿色通道引进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一经聘用即可转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要求:回族或汉族,中文、历史、民族、民俗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有文学创作成果并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发表文章者优先。如有意应聘者,请近日速与我社联系。
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6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勇:0994—2340470、13689946775
马乾:0994—2343565(相关资料请投递至512438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