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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禅城区某机关单位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合同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具有法律或中文本科学历。
2、具有佛山市户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办公室工作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为28周岁以下;
4、符合录用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聘用手续
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
三、聘用人员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300元,正式录用后月工资标准2800元(含全额社保)。
(二)聘用人员享有休假权,具体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按企业的缴费办法执行。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18688282330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