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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项目实习生招募启事
本市将于8月初启动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为保证培训顺利有序进行,根据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与各高校订立的《共建研究生实践基地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要求,现面向共建高校招募实习生,具体如下: 一、项目简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要求,上海市每年为新录用公务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初任培训;培训由上海市公务员局统一指导,由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具体要求 实习生须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具备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品质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一:班主任--招募人数:若干 全面负责培训班级教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和班级文化建设,及时了解、反馈学员学习和思想动态。 相关要求: ◆做事积极、勇于挑战,敢于承受工作压力 ◆具有较强的学习、适应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优先 岗位二:通讯员--招募人数:若干 负责拍摄、收集培训素材,撰写培训简讯、编辑培训简报,记录培训过程、制作培训档案。 相关要求: ◆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度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具备强烈责任感和较强的执行力 岗位三:监督员--招募人数:若干 负责协助和监督培训班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完成培训中心老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相关要求: ◆具备严谨细致、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品质 ◆具备强烈责任感和较强的执行力 三、其他事项 1、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6月25日,6月底完成面试工作,7月下旬进行实习生岗前培训。 2、实习期间补贴将按照协议规定发放,实习结束后将评选优秀实习生,并给与一定奖励。 3、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向学校出具加盖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公章的实习鉴定。 四、报名方式 个人简历请附近照,并以"应聘岗位+姓名+学校"命名,作为邮件附件,于6月24日前发送至:xiaoying.chen2009@,由学校推荐人选至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联系方式:15021135025
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 2015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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