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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区人民法庭及检察室辅助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二、工作岗位及薪酬待遇
实行聘任制,被聘用者按照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另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进入考察阶段的拟聘人员需提供县(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3个月内)。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
1、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有意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惠州仲恺高新区委政法委一楼小会议室(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二路12号维稳中心,惠新派出所旁边)进行报名,咨询电话:0752-2630993。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报名表(网上下载《仲恺高新区公开招聘人民法庭、检察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查验后退回);报名时需交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区委政法委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进行确认,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聘用,若考生总分相同,则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聘用;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应聘人数未超过该岗位招聘职数1:3比例的,按应聘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仲恺高新区委政法委网站或仲恺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6、体检:按综合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聘用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不依次递补。
7、考察:区委政法委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8、公示招聘结果: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州仲恺高新区委政法委网站或仲恺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9、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逾期1个月不报到或不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附件1:仲恺高新区公开招聘人民法庭、检察室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招聘职位表
惠州仲恺高新区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