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浙江行政学院简介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是省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浙江行政学院是省政府领导的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实行内部一套班子、对外两块牌子,机构规格正厅级。
学校内设机构30个和机关党委、校纪委。设有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党史党建、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法学、社会学文化学和外语等10个教研部。现有教职工36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150余人,其中教授近40人,副教授近70人,博士70余人。入选浙江省特级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6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浙江省“151”人才培养工程29人、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理论人才9人。
学校于1993年12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哲学、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和区域经济学一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数量位居全国省级党校首位。
当前学校紧紧围绕“科学办校”主题,着力打造“红色学府、向往之地、高端智库、开放平台、精神家园”,全面建设全国省级示范党校(行政学院),努力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开创党校工作的新局面。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浙江行政学院 高层次人才招聘需求 |
人才 层次 |
学科 |
专业方向 |
招聘 人数 |
职称 |
其他要求 |
学术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 |
马克思主 义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1 |
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
学科领军人才是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本学科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学术资源,并在全国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其学术能力应明显优于本规定设定的学科带头人的条件。 学科带头人是45周岁以下,在相关学术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能够带领、指导和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所属学科门类的学术研究,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和相应研究成果的专家。 |
法学 |
宪法学、行政法学、法理学 |
1 |
经济学 |
世界经济、金融学 |
1 |
工商管理 |
企业管理 (政企关系、战略管理) |
1 |
学术 骨干 或 优秀 博士 |
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2 |
学术骨干需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历);优秀博士没有职称要求 |
学术骨干:40周岁以下,学术思想活跃,科研能力强,有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能发挥教学科研骨干作用,研究方向属于本学科前沿。 优秀博士:原则上年龄在32周岁以下。 11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1 |
社会学、文化学 |
公共管理 |
公共政策、行政学 |
1 |
法学 |
宪法学、行政法学、法理学 |
1 |
经济学 |
世界经济、金融学 |
1 |
数量经济学、环境经济学、技术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
2 |
政治学 |
科学社会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国际政治经济学 |
2 |
党史、党建、领导科学 |
2 |
工商管理 |
企业管理 (政企关系、战略管理) |
1 |
引进人才的 相关政策 |
1111学科领军人才:引进待遇采取一人一议的办法。 1111学科带头人:享受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安家费,引进后按相关规定提供一套人才专用房。 1111学术骨干:享受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安家费、在杭州市区购房的,学校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每服务满一年发放6万元); 优秀博士:享受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安家费。引进的优秀博士享受过渡房政策的,每月发放1200元的租房补贴;未享受过渡房政策的,每月发放2500元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的发放期限为3年。 人才引进后,5年内达到上一层次人才条件并获得过学校教学新秀奖或科研新秀奖以上教学科研奖项的,经规定的程序评议认定后,可按上一层次人才的待遇标准补足相关待遇。对于学校学科建设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或特别优秀人才,可与引进对象协商适当提高引进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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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571-89085857,邮箱:1169414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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