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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房地产管理站负责辖区内直管公房管理及维修,房屋应急维护等相关服务。因工作需要,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拱墅区房地产管理站资料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杭州市户籍;
2、大专(含)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3、须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程序步骤如下:
1、报名时间及地点:12月28日至12月30日;拱墅区房地产管理站(仓基新村54幢后)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填好的《拱墅区房地产管理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近期免冠彩照2张(一寸)、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概不退还)。
(二)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三)待遇
1、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正式录用后年薪约4万元。
四、相关要求
招聘具体工作由拱墅区房地产管理站负责,最终解释权归拱墅区房地产管理站所有。
联系人:谢楠
联系电话:8835391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拱墅区房地产管理站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