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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业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高层次人才引进及人才服务相关业务。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湖州市(含三县)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7年2月14日的户籍登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②政治立场坚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严谨细心,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适应阶段性出差、加班要求,注重团队合作;
2.岗位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或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专业(须于2017年2月14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毕业证书),熟悉计算机操作与应用,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2月20日,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均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zrencaifuwu@,咨询电话:0572-2136621。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3.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应聘对象提供相关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络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复审时应聘对象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应聘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不再递补。
6.体检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汇总确定。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7.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8.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从其他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年收入4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湖州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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