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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湖北汉江师范学院

(全职,发布于2018-10-26)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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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江师范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学校用人需求,2019年汉江师范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8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汉江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关于年龄及学历要求详见汉江师范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汉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防止“近亲繁殖”的若干意见》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由汉江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受理。报名指定网址:zz***.cn[点击查看]


  2.报名时间和地点:


  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18:00止(专任教师免笔试,资格审查达到1:3开考比例即开始组织面试考核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提前7天在学校官网公告(ww***.cn[点击查看]);在面试开考的前1天下午17:00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可参加面试考核。已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其中博士及教授不受报名时间限制,常年接受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单独组织考核。


  非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


  第一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9日18:00止。


  第二批:根据第一批招聘结果,视情况重新发布未完成计划的招聘公告。


  3.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汉江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启明楼410室,请用顺丰快递邮寄),邮编:442000,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龚老师;0719-8846018;传真:0719-8846012,QQ: 554151961。


  4.其他报名要求详见汉江师范学院网站。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急需短缺人才或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教授职称)岗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低于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考核和体检阶段;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四、笔试


  (一)专任教师岗位免笔试。


  (二)非专任教师岗位:笔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前7天另行通知(预计在12月中下旬),请考生关注学校网站(ww***.cn[点击查看])。


  五、面试


  1.面试时间:


  专任教师岗位:自公告之日起,学校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报名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比例即组织面试考核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前7天通过学校官网(ww***.cn[点击查看])和教学系网站另行通知。在面试开考的前1天下午17:00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可参加面试考核。


  非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前7天通过学校网站另行通知(学校官网:ww***.cn[点击查看]第一批预计在12月中下旬)。


  2.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执行。专任教师面试以试讲为主,内容主要包括组织课堂的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非教师岗位面试以试讲、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表)。由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任教师岗位:免笔试,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非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地点由学校指定市内三甲医院,且学校安排专人带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参考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组织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招聘待遇


  1.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2.博士研究生引进费和安家费10—20万元以上;经学校认定,急需或紧缺专业的博士安家费可在此基础上浮1-5万元;科研启动金5—15万元,无校内周转房则3年内每月享受1000元住房补贴;另外享受十堰市高层次引进人才各项待遇,学校优先支持申报湖北省“楚天学子”岗位;配偶视情况按政策规定解决工作岗位,符合入学条件的子女可安排在学校幼儿园入托,减免部分学费;博士来校面试考核,核销往返路费,安排住宿。


  3.所有公开招聘聘用人员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cn[点击查看])和汉江师范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汉江师范学院网站为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和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8846018(汉江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719—8846011(汉江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


  附件:汉江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汉江师范学院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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