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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满足学院发展需要,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学院成为天津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学院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并于2011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验收。2011年学院整体迁入海河教育园区。学院是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设有五系二部35个专业。
学院坐落于国家级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是教育部确定的开展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训示范基地,是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计算机类项目承办单位,是天津市软件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示范性实习基地,是天津滨海新区技能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是国家教师科研基金科研兴教示范单位。自2012年起学院与天津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四年制本科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院本次拟招聘专业教师、实训教师、公共课教师、思政课教师及辅导员共18人。其中:经济学类、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软件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5人;计算机应用技术等、艺术类专业实训教师2人;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公共课教师2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政治学类专业思政课教师5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艺术设计类专业辅导员4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亲属回避原则;
6、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要求制定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招聘方案于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3日在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com[点击查看])以及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10月30日)
报考人员可登陆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com[点击查看])以及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下载、填写附件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填写完毕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本人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以“姓名-工作部门-应聘岗位-所学专业-高校人才网,如‘张华-学生处-辅导员-某某专业-高校人才网’为主题发至邮箱zhaopin@。(注:网上报名填报内容作为招聘审核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由本人亲自按照要求逐项仔细填写。确保本人身份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所填信息真实有效,若在之后的环节中发现所填内容与招聘条件或事实材料不一致,则视为虚假信息,取消录用资格。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工作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联系电话:022-28772215
联系人:李老师
(二)资格审查
1、学院人事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会同相关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考试资格。
2、报名截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聘者可通过学院网站主页查询审查结果、笔试考试须知。(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不另行通知)。
3、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应聘经济学类教师岗位的报名人数不受此比例限制。
六、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均可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专业理论知识、基本素质综合能力知识测试。因岗位不同,两部分知识有不同程度的侧重。
3、笔试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主页予以公布。
4、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1份(报名表中应聘者承诺一栏必须由本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同时携带上述证书原件备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在笔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学院网站主页上予以公布。
6、应聘经济学类教师岗位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详见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1)参加笔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学院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参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的人选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应聘经济学类教师岗位的考生以报考实有人数直接进入到面试环节,面试当天需提交笔试环节要求的相关材料:(详见六-(一)-4条款)。
2、面试内容: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形式(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主页予以公布。
4、面试说明: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
(三)总成绩核定
应聘经济学类教师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面试成绩核定;应聘其他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以笔试+面试核定,笔试部分占50%,面试部分占50%。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总成绩。应聘者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学院择优录取。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指定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开展考察环节工作,由学院与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取得联系,通过函调或实地考察形式,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明材料》。被考察人员按照学院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1周。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回避制度进行复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由学院人事处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经考察应聘人员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或者违反回避制度原则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学院按规定在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用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并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九、聘用待遇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一)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院领导、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涉及考生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学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772215
联系人:李巍
学院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772388
联系人:王震
主管部门监督邮箱:zhonghuanrc@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2-23687836
主管部门监督联系人:陈子政
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