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广州人事局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广州人事局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2007-10-31
为提高医疗队伍水平,调整人员结构,我院部分岗位拟对外公开招聘,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施行办发〉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用人单位名称、编制数、空编数和拟聘人数
(一)用人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拟聘人员:94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要求:
科 室 | 专 业 | 学历 | 人数 | 科 室 | 专 业 | 学历 | 人数 |
内科 | 消化内科 | 博士研究生 | 1 | 检验科 | 临床检验 | 博士研究生 | 1 |
血液病学 | 研究生 | 1 | 病理科 | 病理 | 博士研究生 | 1 | |
临床医学 | 七年制或本科 | 3 | 中医科 | 针灸美容 | 研究生 | 1 | |
外科 | 烧伤外科 | 博士研究生 | 1 | 中医正骨 | 研究生 | 1 | |
泌尿动力学 | 研究生 | 1 | 营养科 | 医学营养 | 本科以上 | 1 | |
骨科 | 博士研究生 | 1 | 神经内科 | 精神病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
临床医学 | 七年制或本科 | 3 | 神经病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
老年病科 | 肿瘤免疫 | 研究生 | 1 | 神经外科 | 神经外科 | 研究生 | 1 |
呼吸内科 | 研究生 | 1 | 耳鼻喉科 | 耳鼻喉头颈外科 | 研究生 | 1 | |
心血管介入 | 研究生 | 1 | 康复理疗科 | 康复医学 | 研究生 | 1 | |
消化内科 | 研究生 | 1 | 康复治疗 | 本科以上 | 1 | ||
泌尿外科 | 研究生 | 1 | 财务部 | 财务相关专业 | 本科以上 | 2 | |
临床医学 | 七年制或本科 | 2 | 口腔科 | 口腔专业 | 研究生 | 1 | |
妇产科 | 妇产科 | 研究生 | 1 | 皮肤科 | 皮肤性病 | 研究生 | 1 |
儿科 | 儿科学 | 研究生 | 1 | 武装保卫部 | 后勤管理、消防 | 本科以上 | 1 |
急诊科 | 临床医学 | 研究生 | 1 | 护理部 | 护理 | 研究生 | 2 |
眼科 | 眼科 | 研究生 | 1 | 护理 | 本科 | 36 | |
麻醉科 | 麻醉或疼痛 | 研究生 | 2 | 鹤洞分院 | 神经内科 | 研究生 | 1 |
放射科 | 骨骼放射诊断 | 博士研究生 | 1 | 呼吸内科 | 研究生 | 1 | |
腹部放射诊断 | 研究生 | 1 | 肾内科 | 研究生 | 1 | ||
心胸放射诊断 | 研究生 | 1 | 康复科 | 研究生 | 1 | ||
核医学科 | 影像技术 | 本科以上 | 1 | 普外科 | 研究生 | 1 | |
功能检查科 | 超声 | 研究生 | 2 | 放射科 | 研究生 | 1 | |
临床医学 | 本科 | 1 | 放射诊断 | 研究生 | 1 | ||
体检中心 | 临床医学 | 本科以上 | 1 |
|
|
|
|
内科 | 研究生 | 1 |
|
|
|
|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本科毕业生:重点院校,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在毕业生总数前1/10以内,普通院校在前1/20以内,个别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至前1/2以内。
备注:以学校提供的班级排名和总人数为准。
2、研究生:本科起点,重点院校,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有三级医院工作的经历(本硕连读的除外)。
3、研究生年龄要求一般在40周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适当放宽至45岁。
备注:重点院校是指211工程高校
三、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一)接收报名时间:2007年10月30日-2007年12月31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部、
其中:11月4日在四川大学(成都),
11月10日在华中科技大学(武汉)
面试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四、面试考核程序
(一)由科室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试行办法》(穗一院[2004]116号)文件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工作需要对应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均进入面试。
(二)由科室行政正、副主任、书记、科护长及有关专家组成科室面试考核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7天,具体视科室情况而定)。按照面试评估表的要求评分,并结合科室实际组织理论、操作考核。考核结果汇总后,按分数高低全部报人事部。
(三)由医院分管院领导、专家委员会成员、工会、纪检、人事等组成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严格按照面试评估表的要求对科室上报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包括:1、 教育、工作背景,15%;2、知识与技能,25%;3、 语言能力,15%;4、 个性特点,15%;5、 应变能力,15%;6、爱好、特长,5%;7、发展潜力,5%;8、 整体形象,10%,共100分)。
(四)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按照成绩高低,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应聘临床一线工作岗位的人员要求乙肝表面抗原为阴性。体检合格被聘用的人员体检费由医院支付。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医院考核小组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原则上应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内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1、在广州市人事局的政策指导下和广州市卫生局的组织、协调、监督下,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人事、纪检、工会代表及其有关专家组成,负责招聘计划的拟订及招聘工作的实施。
2、成立考官小组,由主管领导、人事、用人科室负责人及学科带头人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面试考核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实行保密制度,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评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4、招聘岗位、条件、人数、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5、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其他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1年第1号令《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接受报名;
(1)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2)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
(3)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4、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5、招聘公告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发布。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