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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全职,发布于2007-10-31)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广州
  • 职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 信息来源:广州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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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2007-10-31

    为提高医疗队伍水平,调整人员结构,我院部分岗位拟对外公开招聘,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施行办发〉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用人单位名称、编制数、空编数和拟聘人数

    (一)用人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拟聘人员:94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要求:

 

 

学历

人数

 

 

学历

人数

内科

消化内科

博士研究生

1

检验科

临床检验

博士研究生

1

血液病学

研究生

1

病理科

病理

博士研究生

1

临床医学

七年制或本科

3

中医科

针灸美容

研究生

1

外科

烧伤外科

博士研究生

1

中医正骨

研究生

1

泌尿动力学

研究生

1

营养科

医学营养

本科以上

1

骨科

博士研究生

1

神经内科

精神病学

博士研究生

1

临床医学

七年制或本科

3

神经病学

博士研究生

1

老年病科

肿瘤免疫

研究生

1

神经外科

神经外科

研究生

1

呼吸内科

研究生

1

耳鼻喉科

耳鼻喉头颈外科

研究生

1

心血管介入

研究生

1

康复理疗科

康复医学

研究生

1

消化内科

研究生

1

康复治疗

本科以上

1

泌尿外科

研究生

1

财务部

财务相关专业

本科以上

2

临床医学

七年制或本科

2

口腔科

口腔专业

研究生

1

妇产科

妇产科

研究生

1

皮肤科

皮肤性病

研究生

1

儿科

儿科学

研究生

1

武装保卫部

后勤管理、消防

本科以上

1

急诊科

临床医学

研究生

1

护理部

护理

研究生

2

眼科

眼科

研究生

1

护理

本科

36

麻醉科

麻醉或疼痛

研究生

2

鹤洞分院

神经内科

研究生

1

放射科

骨骼放射诊断

博士研究生

1

呼吸内科

研究生

1

腹部放射诊断

研究生

1

肾内科

研究生

1

心胸放射诊断

研究生

1

康复科

研究生

1

核医学科

影像技术

本科以上

1

普外科

研究生

1

功能检查科

超声

研究生

2

放射科

研究生

1

临床医学

本科

1

放射诊断

研究生

1

体检中心

临床医学

本科以上

1

 

 

 

 

内科

研究生

1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本科毕业生:重点院校,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在毕业生总数前1/10以内,普通院校在前1/20以内,个别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至前1/2以内。

    备注:以学校提供的班级排名和总人数为准。

    2、研究生:本科起点,重点院校,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有三级医院工作的经历(本硕连读的除外)。

    3、研究生年龄要求一般在40周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适当放宽至45岁。

    备注:重点院校是指211工程高校

    三、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一)接收报名时间:2007年10月30日-2007年12月31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部、

    其中:11月4日在四川大学(成都),

    11月10日在华中科技大学(武汉)

    面试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四、面试考核程序

    (一)由科室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试行办法》(穗一院[2004]116号)文件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工作需要对应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均进入面试。

    (二)由科室行政正、副主任、书记、科护长及有关专家组成科室面试考核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7天,具体视科室情况而定)。按照面试评估表的要求评分,并结合科室实际组织理论、操作考核。考核结果汇总后,按分数高低全部报人事部。

    (三)由医院分管院领导、专家委员会成员、工会、纪检、人事等组成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严格按照面试评估表的要求对科室上报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包括:1、 教育、工作背景,15%;2、知识与技能,25%;3、 语言能力,15%;4、 个性特点,15%;5、 应变能力,15%;6、爱好、特长,5%;7、发展潜力,5%;8、 整体形象,10%,共100分)。

    (四)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按照成绩高低,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应聘临床一线工作岗位的人员要求乙肝表面抗原为阴性。体检合格被聘用的人员体检费由医院支付。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医院考核小组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原则上应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内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1、在广州市人事局的政策指导下和广州市卫生局的组织、协调、监督下,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人事、纪检、工会代表及其有关专家组成,负责招聘计划的拟订及招聘工作的实施。

    2、成立考官小组,由主管领导、人事、用人科室负责人及学科带头人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面试考核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实行保密制度,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评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4、招聘岗位、条件、人数、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5、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其他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1年第1号令《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接受报名;

    (1)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2)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  

    (3)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4、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5、招聘公告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发布。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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