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指标 共招86名,其中市级57名,镇(街道)29名。具体招考单位、岗位、指标等详见附件。有关招考信息可登录慈溪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查询。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 1.2008年慈溪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慈溪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08年7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部分紧缺专业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08年7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其中大部分岗位需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等相关要求。 3.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其中部分岗位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统一按岗位招考。 (一)注册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6月25日8:00- 7月10日17:00。 网址:慈溪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 报考者登录慈溪人才网,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如实输入个人信息,根据报考条件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在此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的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7月11日-7月15日。对报考者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 时间:7月16日8:00-7月17日17:00。报名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得到报名序号,未通过初审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考生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7月23日8:00-7月25日17:00 考生登录慈溪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部分紧缺专业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岗位(即面向全国招聘的岗位),可放宽到招考指标的2倍,情况特殊的可不受报名人数限制。 (3)对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将对报考者的原件进行审核。 (4)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考生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 1.笔试 时间:7月26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管理、法律基础、公文写作等综合知识和申论,其中法律、法律援助律师岗位测试法律专业知识,经济管理、区域经济研究岗位测试经济管理专业知识,文秘、中文岗位测试文秘专业知识,计算机、计算机网络管理、计算机软件岗位测试计算机专业知识,财会、园林、水利工程岗位分别测试相关专业知识,不测试综合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为70分,申论为30分。 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单,考生可通过慈溪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2.资格复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等。已经毕业的同时提供毕业证书。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可在同一岗位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递补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三)体检 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进行。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核 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如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为拟聘用人员;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名单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天,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63981415、63981412;监督电话:6398063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3938203
附件:2008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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