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一、应聘人员条件
(一)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应届、往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
本次拟招聘教师4名。经济学专业2名、管理学专业1名、党建专业或民族学专业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1日至4月1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网站(ww***.cn[点击查看])和呼和浩特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下载报名表填报,以电子邮件发zpjs@信箱。
(二)资格审查
根据本次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试讲人员。试讲开考比例各专业不低于1:6。
(三)领取试讲证
接到试讲通知的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证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学生证、院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推荐表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71号市委党校1号楼313办公室领取试讲证。
(四)试讲
试讲内容符合党校的学科要求,时间3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气质和板书情况。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入围人选。
(五)考核与体检
1、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对党校教学科研人员的要求和本次教师招聘工作方案精神,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教学实践和科研能力。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
2、体检工作由党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在指定体检医院进行。
3、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员在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进行公示。经公示确定聘用的人员,报送市有关部门办理审核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见习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待遇
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呼党办发[2006]14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