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改善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办事效率,经县委、县政府领导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其中:县统计普查中心编内补员招聘统计人员2名;县审计监督局编内补员招聘审计人员2名,文秘人员1名;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编内补员招聘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员1名,计算机系统开发员1名;县商务局编外招聘文秘人员1名,招商引资全程代办2名;开慧乡政府编外招聘城镇规划人员1名,工程管理人员1名,经济管理人员1名,文秘人员1名。
现就有关考试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报告无严重不良记录; 4、符合公务员法回避的有关规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无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事项; 7、年龄一般要求30周岁以内,具体以职位公布的年龄条件为准(计算日期到2009年5月1日止,含最高年龄); 8、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招聘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长沙县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与聘用形式 详见“长沙县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其中招聘范围中的“面向长沙县”是指面向具有长沙县户籍的人员和户口在长沙市区内的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子女。 四、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29-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4月29日在长沙县实验中学体育馆(长沙县星沙镇三一重工旁)集中报名,4月30日报名者先到用人单位填表并签署意见,再到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需交报名考务费100元,不接受代理报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笔试时间2009年5月3日(星期日)上午,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两科,8∶10—9∶40考《综合知识》,10∶00—12∶00考《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星沙中学(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分类分专业确定面试人员(特殊情况除外),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由主考提问来进行,面试工作由县人事局、县纪委共同组织进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分数高的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湘人发〔2005〕31号)《印发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实施。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聘用审批时,任何单位都不得突破公布的招考计划数。拟聘对象凡在2009年6月30日前不能出具文凭原件者,将视为达不到职位学历要求而不予聘用。 五、招聘人员的待遇 招聘人员均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每次聘期三年。编内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享受聘用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编外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按《长沙县编外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实施和要求 1、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县人事局组织实施,招聘的单位共同参与,县纪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 2、招聘信息将通过《长沙晚报》、《潇湘晨报》、《人才信息报》“湖南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长沙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等媒体同步发布。 3、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请各用人单位密切配合,大力支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七、咨询电话和人员 电 话:4024416 4013228 联系人: 彭 慧 李 乐
附件:长沙县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沙县人事局 二00九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