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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新浦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7月21至22日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连云港市新浦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学历 |
专业 |
人数 |
其他条件 |
新浦经济开发区 |
规划建设局 |
01 |
全日制本科 |
工民建 |
1 |
35周岁以下 |
规划建设局 |
02 |
全日制本科 |
园林 |
1 |
35周岁以下 |
|
备注: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09年7月21-2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新浦开发区。
4、联系人:杨涛。电话:0518-85287762,13812320108
5、报名费用:98元/人
6、报名组织:新浦开发区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
7、同一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的内容:工民建和园林相关专业知识。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员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2009年7月25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时间:2008年7月26日上午8:3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拔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受聘用人员不进入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待遇参照新浦开发区现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浦区开发区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