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确保新录用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
报考警察职位的,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或《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第30号)规定的要求。
(三)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六、注意事项
(一)与本次考试的有关事项(如成绩、排名、公示、有关提示、通知等)将随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相关网站。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可查阅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原人事局政务网(
ww***.cn[点击查看])、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ww***.cn[点击查看])、珠三角联合人才网(
ww***.cn[点击查看])。笔试、面试成绩、排名顺序、公示等均可上网查询。
附件:
1.佛山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3.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4.佛山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10佛山公务员招考附件.rar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