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任教师补充公告
2015年8月下旬,我院曾在甘肃卫视、甘肃日报等媒体发布了《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任教师公告》,其中限定了硕士研究生必须是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的。为了更广泛的吸引和选拔优秀人才,经省公安厅批准,放宽硕士研究生的引进条件。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2016年应届)或往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同等条件下,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二、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教授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任教师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处罚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
(一)身份和工资待遇
1.引进的专任教师为事业编制,是人民警察,评授警衔,配发警服,享受相应警衔津贴。
2.执行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教师相应工资标准,享受学院绩效津贴。
(二)其它待遇
1.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教授每人20万元,副教授每人15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
2.在学院没有提供住房前,享受租房补贴。教授每人每月2000元,副教授每人每月15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一年一发。
3.在学院建有住宅楼时,给每人提供一套住房。同时,停发租房补贴。
4.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根据应聘者科研能力情况以合同形式约定。
夫妻双方符合引进条件并同时引进的,待遇可适当提高,具体待遇通过协议予以约定。
四、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兰州市城关区大沙坪左家湾169号办公楼319房间,电话8304015)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到1075262589@抄送gsjczyzp@邮箱均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投递简历主题为:高校师资网 姓名 专业 学历 毕业院校。否则视为无效简历。
特此公告。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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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任教师岗位表 |
序号 |
岗 位 |
岗位 代码 |
人数 |
专 业 |
资格条件 |
1 |
公安侦查 |
001 |
12 |
治安学、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禁毒学、犯罪学、公安情报学及与以上各专业相近的专业。 |
正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
2 |
公安技术 |
002 |
8 |
刑事科学技术、毒物化学、公安视听技术、警犬技术、 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及与以上各专业相近的专业。 |
3 |
公共基础 |
003 |
10 |
心理学、政治学、计算机科学、刑法学、刑诉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社会学、哲学、汉语言文学、会计学、英语、高等数学、普通物理。 |
合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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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引进岗位计划数根据报考人数可作适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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