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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辅岗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年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岗位 |
人数 |
专业及学历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计算机专业或有社区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 |
1 |
理学、工学、法学、医学、管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适合男性。 |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3月13日-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新明街道办事处1105室(宁波市丁香路118号)。
3.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新明街道应聘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年龄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时间),接受资格审核。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审定与公示
1.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3.审定: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报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
4.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示5个工作日。
四、录用办法
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新明街道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街道纪工委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574-87169070
联系人:姚女士
监督电话:0574-87902613
新明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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